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已有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工作的基礎上,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最大限度地保障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和國家糧食安全。
  根據安排,北京、沈陽、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廈門、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貴陽、西安14個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將先行展開,全國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成果完善工作將於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目前,一些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與優質耕地的重疊度較高,大中城市周邊還有不少優質耕地未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城市發展占用優質耕地的現象仍比較突出;同時,兩部在核查中發現,一些地方仍存在劃遠不劃近、劃劣不劃優的現象。為此,《通知》強調,要充分認識新時期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好這項工作是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和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基本要求,是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生態文明戰略的重要舉措,以及盡職盡責保護耕地資源的重要任務。
  《通知》對劃定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總體要求:一是明確要求、保護優先。此次劃定工作要貫徹落實中央的最新要求,遵循耕地保護優先、數量質量並重的原則,按照佈局基本穩定、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的要求,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二是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劃定工作要與城市開發邊界和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等工作協同開展,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多規合一工作相銜接;在劃定過程中,涉及基本農田數量或佈局發生變化、需要相應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依法依規、規範有序進行調整完善。三是統籌謀劃、穩步推進。各省(區、市)先從500萬以上人口特大城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開始,按照城鎮由大到小、空間由遠及近、耕地質量等別和地力等級由高到低的順序,穩步有序開展劃定工作。四是部省聯動、部門協同。劃定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兩部負責宏觀指導、監督檢查。
  《通知》還從強化組織保障、加強指導監督和加強宣傳引導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要求各地加強政府組織領導,認真謀劃,精心部署,做到人員落實、經費到位,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建立定期上報和通報制度,適時督導、檢查;對不按規定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作者: 周懷龍| 來源: 中國國土資源報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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