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網訊(實習記者 李星佺)9月3日,記者從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財政下撥1200萬就業專項資金,將用於支持昭通魯甸地震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資金旨在促進災區城鄉勞動者儘快實現就業,保持災區社會穩定。
  此外,為保障就業專項資金能用實用活,省人社廳還結合災區實際需求出台了《關於支持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就業和社會保險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意見》總計提出11條措施,包括就業方面7條,社會保險方面4條。
  就業方面:
  擴大就業援助範圍,將災區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災區城鎮失業人員和因災失去工作的城鎮勞動者,因災失去耕地或林地等生產資料的農村勞動者,或因災無法返回原居住地的農村勞動者,全部納入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範圍。
  開發暫時性公益性崗位,將參與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的相關崗位納入公益性崗位認定範圍,並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災區城鄉勞動者在災區或轉移到其他地區參加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培訓地區可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創業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
  鼓勵企業吸納災區城鄉勞動者就業,災區企業或省內其他企業吸納災區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吸納災區城鄉勞動者就業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
  鼓勵災區城鄉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和靈活就業,對災區城鄉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按規定享受稅費減免、貸免扶補和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扶持。
  在災區重建項目中優先使用災區城鄉勞動者,將災區勞動力就業問題納入災區重建工作規劃,在災區重建恢復項目中優先使用災區城鄉勞動者;對組織企業招用災區失業人員並協助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積極幫扶災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昭通市、曲靖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考錄工作人員時免收報名費;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辦理了求職登記的災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開闢就業綠色通道,開展專項就業服務,優先落實免費就業服務政策。
  社會保險方面:
  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在確保災區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受災困難企業經批准允許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
  保障災區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對災區企業因災停產、歇業期間,其暫時失去工作崗位的職工,經批准可享受失業保險金,並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落實受災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地震傷員,在緊急救治階段結束出院後,因地震傷情需要繼續進行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範圍內的,按照相應的醫療保險政策予以支付。
  保障災區工傷(亡)人員相關待遇,因災傷亡人員,經昭通市、曲靖市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可按相關規定落實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原標題:雲南省財政下撥1200萬就業專項資金支持魯甸災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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